天津姐弟争300万遗产,竟发现均非亲生

发布于:2025-07-22 阅读:0
天津孙姓姐弟为300万房产和存款闹上法庭,姐姐主张分房,弟弟持公证材料不让。调解中惊人发现两人皆非亲生。最终法院调解,房产归弟,弟付姐55万补偿,丧葬费等均分。凸显亲情与利益的冲突。

近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令人唏嘘的遗产纠纷案件。法庭上,孙姓姐弟为八旬父母留下的300万房产和存款激烈争吵。姐姐主张赠与合同无效要求分房,弟弟则凭借公证材料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

遗产纠纷

事情要从多年前说起,1966年,孙大爷夫妇收养了8岁的孙大姐,7年后孙小弟出生(后证实也是收养)。二老含辛茹苦将姐弟俩养大,本希望他们能相互扶持。2007年,孙大爷与儿子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并公证,但赠与人签字处仅有孙大爷一人的签名捺印。母亲离世后,孙大爷临终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还留下声明希望儿子给姐姐补偿,期望姐弟和睦。

今年3月13日第一次开庭,孙大姐一方提出分割父亲名下价值300万元房产的新诉求,弟弟则坚决反对,双方剑拔弩张。法官班耿齐考虑到若分案处理,双方诉累会增加,坚定了“调解为先”的思路。

姐弟争产

调解进入家庭情况调查时,惊人的事实浮出水面。原告代理律师拿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簿复印件,证实弟弟也是被收养的孩子。弟弟得知后情绪崩溃,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班耿齐法官耐心地对姐弟俩进行调解,从亲情的角度劝说他们。他对孙小弟说:“孙大爷临终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怕你们为钱反目,他希望你们能继续这52年的手足情。”又对孙大姐说:“老人临终前仍牵挂子女和睦,咱调解定下的55万元补偿款,也是老人对你的心意。”

收养子女

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房产归弟弟所有,弟弟支付姐姐55万元补偿款,丧葬费、抚恤金扣除实际支出后均分。

从法律角度看,依据《民法典》,合法收养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本案中,尽管姐弟俩均为收养,但都依法享有继承权。然而,房屋已完成赠与过户,从法律层面讲,该房产不再属于遗产范围。这一 “赠与优先于继承” 的法律逻辑,虽看似冰冷,却维护了财产处置的确定性。

这场遗产纠纷,反映出人性在利益面前的真实写照。曾经的亲情在300万遗产面前不堪一击。这也警示我们,在处理家庭财产问题时,提前规划、明确分配至关重要,更要珍惜亲情,不要让金钱破坏了家庭的和谐。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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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遗产纠纷 姐弟争产 收养子女 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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