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老年暴走团占道逼停120和119,警方将批评教育

发布于:2025-07-18 阅读:0
近日,辽宁朝阳一老年暴走团占据路中央,遇消防车和救护车不让行引发热议。警方称这是素养问题,会联系负责人批评教育。律师指出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殊车辆有优先通行权。相关方面也给出加强宣传等建议。

近日,辽宁朝阳发生一起引人关注的事件,网曝多人暴走团占据路中央,路遇消防车和救护车时不让行,此情况引发网友热议。据网友反映,7月17日,辽宁朝阳一老年徒步团列队准备出发时,阻挡了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通行。

老年暴走团

发布视频的网友表示,当时三辆车是去执勤,非紧急任务。双方僵持一两分钟,最后各让一步,救护车靠边腾地,老年徒步团列队出发。7月18日,涉事场地大凌河景区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地点在景区内道路,具体情况将请示领导再作答复;朝阳市文明办工作人员回应,接到网友反映,将进行处理。

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应称,这是素养问题,会联系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如果消防车和救护车是去执勤而非出紧急任务,它们不享有优先通行权,此时应按照正常的交通规则和通行原则来判断,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即车应让人。

交通法规

如果特殊车辆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暴走团拒不避让则涉嫌阻碍特殊车辆执行任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3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行的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处以拘留。

从事件性质来看,本次事件属于素养与守法意识不足,未及时识别和避让执行紧急任务车辆。警方已表示会约谈参与组织者,加强交通安全和公民法制教育,提醒其应规范行为举止,提升公共安全意识。

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有以下建议。一是加强宣传,对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群体,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宣讲,利用社区、公园定期开展以“应急车辆让行”为主题的交通知识普及。二是组织管理,景区、社区等有集体健身、暴走习惯的区域,建议由管理方提出专门规定,设定合理时段和路线,避免高峰期在主干道或应急通道集中健身行走。三是个人责任,每位社会成员应自觉增强道路安全意识,在遇到紧急车辆时主动避让、快速让行,避免影响生命救援和抢险。

批评教育

适度曝光有助于全社会重视此类问题,但应理性引导。不应全盘否定老人健身、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的权利和需求,应鼓励健康生活的同时,重视公共规则和社会素养。此次事件体现出部分人对公共秩序和交通法规意识不足,相关方面迅速反应,加强教育管理,有利于提升社会整体文明程度,也敦促更多公民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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