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大学生参观中金黄金子公司溺亡,公司市值蒸发34亿

发布于:2025-07-25 阅读:0
7月23日,东北大学6名学生参观中金黄金子公司选矿厂时,因格栅板脱落溺亡。24日,中金黄金股价大跌,市值蒸发超34亿。该子公司此前强调安全,却仍出事,其他子公司也多次因安全问题被罚。目前涉事3人被抓,各方正处理善后,自治区将提级调查。

7月23日10时20分许,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发生在中金黄金控股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参观学习浮选工艺过程中,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经全力施救,6人溺亡,另有1名老师受伤。

大学生溺亡

24日早间,中金黄金发布公告,称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前往现场处理并上报政府部门。然而,这起事故还是对公司造成了重大影响。当日,中金黄金股价大幅低开,最终全天收跌4.41%,市值蒸发超34亿。

据悉,涉事车间全线停产整顿,企业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车间主任、当日监护人员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东北大学已启动校内问责,暂停所有赴矿山现场实习,并成立家属善后专班。企业与学校已同6名遇难学生家属全部取得联系,正协商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该控股子公司事故前曾在7月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举行“安全管理卓越杯”知识竞赛活动,并接受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领导调研指导。7月2日,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党委书记一行还对该公司进行专题调研,深入生产一线考察安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7月11日,公司也召开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安全事故

此外,今年2月25日,内蒙古矿业官微曾发布文章,称顺利完成一二系列混精二层平台地面格筛板更换等技改项目,消除了现场安全隐患。但如今,事故还是发生了,且涉事企业已将包含“格筛板更换”“零事故”内容的推文删除。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董智毅律师指出,此事件涉及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行政监管及组织主体责任等多个层面。若查明涉事企业存在安全管理失职行为,直接责任人可能面临3 - 7年有期徒刑。

知名财税审专家刘志耕表示,企业应全面严格检查、防范和杜绝安全隐患,对工厂内危险区域的参观学习,必须严格审核审批。此次事件表明校企合作项目存在风险,企业应承担主要责任,学校需履行监督和提醒义务。关于赔偿责任划分,企业预计承担60% - 80%主要赔偿,学校若未充分安全培训或管控人流风险,则承担20% - 40%次要责任。

市值蒸发

实际上,中金黄金其他控股子公司近年来因安全生产缺陷多次被有关部门处罚。如2024年10月,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60万元;2024年8月,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0.5万元等。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正履行程序成立调查组进行提级调查。这起悲剧暴露了企业安全意识的缺失,也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责任必须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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