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区“遛狐”风波:异宠管理难题待解

发布于:2025-08-05 阅读:0
上海松江区一小区内,有人牵着北美赤狐遛弯,引发居民担忧。狐狸是否安全、能否在居民区饲养成争议焦点。相关部门对管理归属说法不一,暴露出异宠管理的漏洞。专家建议健全机制,填补管理空白,保障居民安全与城市秩序。

近日,上海松江区洞泾镇塘和家园登云苑发生了一件引发居民广泛关注的事。从今年2月起,小区里常能看到一位居民牵着一只狐狸遛弯。这只狐狸引起了众多居民的担忧。

北美赤狐

居民王女士经常带孩子在小区散步,多次看到这只狐狸。有一次,狐狸蹿得很快,女主人力量不够,差点没拉住,狐狸差点冲撞到老人和孩子。王女士觉得这对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危险,害怕狐狸会撕咬小朋友、冲撞到老人。

今年5月31日,居民还看到这只狐狸独自在绿化带徘徊。之后,女主人在业主群内求助找狐狸,这让王女士更担忧了。她觉得狐狸具有野性,看管不善可能会伤及居民。大家都很害怕,但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求助,希望有关部门能把狐狸送到林区或其他合适的地方。

小区里能不能养狐狸,成了业主群里的争议焦点。张先生不支持在小区养狐狸,他认为狐狸本身具有野性,身上携带细菌多,攻击性也较强,在小区养不太合适。喜欢宠物的话,有很多其他选择。

有居民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至今未得到有效答复。居委会表示上门通知过养狐狸的居民,派出所称狐狸不归他们管,认为应归林业局管。王女士认为,哪怕有证饲养,也不代表可以在小区内随意遛狐狸。

那么,“异宠”究竟有没有政策界定呢?当地警方表示,猫狗有相关规范可实施管理,但狐狸就没办法了。实际上,猫狗驯化历史悠久,安全隐患已知且有对应管理规范。而“异宠”大家认知较少,更应严格管理。然而,查找多个相关规定,都未查到具体哪些动物可作为宠物饲养,这给管理部门的认定带来困难,也让“爱宠人士”能从自身立场寻找有利的法律依据或解读。

7月31日上午,记者来到属地居委会。居委会负责人介绍,28日收到工单后对情况进行了排摸,证实这只狐狸确系居民当作宠物饲养。他们向居民宣传了相关政策,城市社区并不符合饲养狐狸的条件。

当天,记者见到了狐狸主人王先生。他和爱人都是动物爱好者,这只狐狸叫“未央”,是“北美赤狐”,已是他家饲养的第二只狐狸。王先生解释,这只北美赤狐是幼崽,是外省开养殖场的朋友赠与的,途径合法,且已带它接种过3针疫苗。他还曾在广东省林业局官方留言板问询,当地林业局答复饲养北美赤狐不需要在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人工繁育、出售、收购等行政许可。他觉得能办的手续基本都办全了,国家法律没有禁养的就视为可养。

对于居民质疑狐狸可能伤人,王先生表示“未央”从未接触过野外环境,性格温和。他经常选择深夜遛狐狸,遇到人群会特别注意控制距离。记者和王先生来到附近一家宠物医院,看到了寄养的狐狸。王先生把手伸进笼子,狐狸没咬他。他说狐狸从小人工养大,和人类很亲近,自认为是条狗。宠物医院也出示了狐狸的疫苗接种记录。

异宠管理

但狐狸打过疫苗就能确保安全适合作为宠物饲养吗?上海自然博物馆研究员何鑫表示,我国目前尚未有将赤狐驯化为宠物的先例。若作为宠物饲养或出售,其来源是否正规,需有关部门进一步确认。赤狐驯化成功的案例不多,它仍保留野性和攻击性,需要较大的活动空间。而且狐狸尿液味道刺鼻,不适合在居民区饲养。

松江区林业站称,7月31日下午他们牵头召集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协调科、区农委执法大队及属地居委负责人召开协调会,确定北美赤狐在管理上属于畜禽。因为北美赤狐被列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是特种畜禽和经济皮毛动物,所以应由农业农村部门审批人工繁育及实施监管。

区农委执法大队副队长表示,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区内禁止饲养畜禽,北美赤狐不能在居民区内饲养,后续将由城管作为主要执法部门跟进处理。然而,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却称,养狐狸是“宠物”管理问题,和城管无关,他们负责家禽方面的管理。

这一案例折射出“异宠”管理在归置和执行之间的缝隙。上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叶岚认为,有些宠物出现小众化特点,带来了较高的宠物习性和品种认知门槛,以及潜在风险认知门槛。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居民适宜饲养宠物范围和类型的建议性指导,可尝试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动态调整清单内容。目前归置和执行不够完善,希望能健全相关的配套协调和联动机制,让专业部门配合城管完成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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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上海小区 北美赤狐 异宠管理 宠物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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